
第1篇 環保管理人員環保職責
1工作責任
1.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令,制定本公司的環保制度,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1.2組織環保新技術的學習和交流,推廣環保新技術的應用,促進環保工作的開展;
1.3負責結合公司內有關單位制定企業環保工作制度、計劃和企業長遠規劃,并組織貫徹實施;
1.4負責環境保護獎懲制度,定期向有關部門提出考核意見;
1.5嚴格落實“三同時”的規定,確保環保工作的開展;
1.6定期對車間沖洗廢水取樣,嚴禁超標排放;
1.7積極主動地調查處理各種污染事故,并認真向公司匯報。
2工作權限
2.1對不執行環保工作管理制度,“三廢”排放超標者,有權責令停止排放,進行整改;
2.2對企業技術改造或新上項目,有權審查是否執行了“三同時”規定;
2.3對隨意傾倒廢液、廢渣的部門及個人有權制止,并提出批評或處罰;
2.4有權對單位或個人提出環保工作的意見。
3工作關系
3.1與環保相關的崗位密切聯系,搞好工作銜接,完成有關工作任務;
3.2定時向公司辦公會匯報環保工作。
5、監督與檢查
5.1本制度由公司環保處、生產部環保科負責對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5.2環保處有權對不落實的部門或個人進行處罰。
5.3各級管理部門負責根據本責任制度進行目標責任分解,并納入公司經濟責任制、崗位責任制中進行考核。
第2篇 生產管理副總經理安全環保職業衛生職責
1、生產管理副總經理是公司采區、選廠、變電站的生產部門及主要輔助生產部門安全生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按照“一崗雙責”要求,對本轄區安全環保、職業衛生及涉危涉爆工作負全責。
2、執行落實公司及上級部門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有關規定。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和聽取管轄區域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安排部署安全生產有關工作;
4、健全和落實本轄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組織制定本部門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并實施職業病危害因素防治管控措施;
5、組織制定本轄區各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完善應急救援條件,并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6、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事故搶救,配合事故調查,不得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7、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定期向職工公司領導報告安全生產情況,認真聽取和積極采納工會、職工關于安全生產的合理化建議和要求;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3篇 技術科安全環保管理方面安全職責
1、協助總經理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并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2、在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生產)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監察工作;
3、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新入企業人員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督促有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單位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檢查落實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6、經常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參加新、改、擴建工程的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環保等方面的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試運投產工作;
8、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9、負責組織、協調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等安全設施、設備的檢測工作;
10、負責匯總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11、制定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并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12、負責各類事故的匯總統計工作,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污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鑒定,并建立企業事故檔案;
13、負責審批一級用火,二、三級高處作業等作業的審批;
1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企業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基層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15、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16、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工業衛生管理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
17、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工業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搞好工業衛生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18、制定“三廢'治理和塵、毒、噪聲防治措施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第4篇 黨務行政管理中心安全環保職業衛生工作職責
1、協助公司領導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環保生產指示精神,及時轉發上級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環保文件、資料,做好公司安全、環保會議記錄,對安全環保部門的有關資料,及時組織會審、打印、下發。
3、負責對到公司參觀學習、辦事人員的檢查登記和安全教育。
4、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規定,負責公司保衛、機動車輛、消防、電梯等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宣傳推廣安全環保先進工作事跡。
6、認真落實上級有關勞動保護、職業衛生工作的法律、法規及規定,嚴格執行員工的勞動保護待遇,并對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對新進員工進行安全環保、職業衛生知識和業務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分配。
8、負責會同安全環保部等業務部門對職工進行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技術和崗位技能教育培訓及考核工作。
9、按國家規定,從人員素質和數量上保證安全環保人員的配備。
10、在用工協議中應有安全環保、職業危害因素告知方面的條文,并會同有關部門執行。
11、參加重大事故調查,辦理責任者的懲處手續,參加工傷鑒定工作。
12、組織做好新工人的體檢工作。根據職業禁忌的要求,做好新老工人工種分配和定期調整,執行有害工種定期輪崗、脫崗的規定。
第5篇 項目技術管理中心安全環保職業衛生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定,并組織實施項目技術管理工作。
2、協助組織編制項目質量計劃,監督工程項目實施,并對項目實施進行技術指導。
3、在編制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計劃時,同時也要編制安全環保措施計劃。
4、在編制年度、月度采掘計劃時,同時安排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面安全措施的工作和目標。
5、主持制定項目年、月生產計劃和施工進度計劃。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重大施工技術方案和安全環保技術措施計劃,并督促實施。
6、組織優化施工方案設計,指導編制審批各項施工方案、技術文件,解決日常生產技術問題。
7、參加安全環保大檢查,隨時掌握安全環保動態。
8、嚴格執行安全環保、職業衛生“三同時”原則。
9、組織制定和實施科研攻關計劃以及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
第6篇 企業管理部環保職責
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把抓好環保工作作為對員工考核的內容之一列入員工上崗、定級、評獎、晉升的考核條件中。在工資和獎金分配方案中,加入環保方面的要求。
2 負責定期組織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環境意識和水平。
3 負責協助環保部門做好環境污染突發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4 在公司企業管理總體規劃中突出環保優先的思想。
5 在對各部門考核評比時,同時考核環保工作;編制經濟責任制時,把環保內容納入責任制內容,堅持環保否決權。
6 加強基礎管理,提高企業員工素質。
7 負責貫徹執行崗位責任制和班組思想工作制度,文明生產管理制度。
第7篇 環保管理人員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部門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負責環境管理工作。
(2)修訂、完善各類環保管理基礎臺賬、環保管理制度。
(3)監督新、改、擴建工程的環保“三同時”工作開展情況,提出環保方面的整改意見,符合環境保護的要求。
(4)編制、修訂、審核環境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組織演練,進行評估。
(5)參加公司安全綜合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反饋,制定防范措施,監督落實隱患的整改。制訂環境保護措施計劃,并監督實施。
(6)監督檢查“三廢”排放情況,制止私排亂放、私自停運環保設施等違規行為。
(7)及時上報環境污染事故,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起草事故報告。
第8篇 環保管理員安全職責
1、協助部長從事公司的安全環保管理工作;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2、負責公司環保管理工作:組織完成環保制度起草、環保制度執行監督、“三廢”排放監督檢查、污染事故調查分析、環保工作考核等工作,落實本崗位的各項績效考核指標。
3、負責完成公司各項環保管理工作,起草公司環保管理制度,經上級批復組織執行,對各單位開、停工、檢修“三廢”排放及日常環保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對分管業務的安全負責。
4負責公司環保信息的收集、保存和上報。
5、協助召開公司安全環保會議,制定年度培訓計劃和編寫工作總結,并實施培訓和考核。
6、督促、輔導環保事故事件上報,參與事故事件調查。
7、協助參與環境污染應急演練及事故現場應急處置。
第9篇 物資管理部長副部長環保職責
1認真宣傳貫徹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對本部門的環保工作全面負責。
2參加公司環保會議及環境檢查,并對環保管理不足提出改進意見或建議。
3及時組織進購環境保護工程項目設備、材料,并對采購產品的質量負責。
4及時組織進購環境監測儀器、藥品。
5及時收集分類和處置公司可回收利用的固體廢棄物和危險廢物。
6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現場保衛工作。
7 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廠容廠貌管理工作。
8 負責環保應急預案的演練。在環保設施和場所發生應急情況的人員疏散保衛工作。
9負責對威脅、打擊環保管理人員的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必要時移交公安部門處理。
10參加重大環保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10篇 質量管理部環保職責
1配合動力設備部對主要的污染物排放進行數據及化學成分分析。
2配合環保部門做好環境監測工作。
3負責制定化驗室環境監測管理制度,并貫徹實施。
4負責制定化驗室環境監測化學試劑、有毒、檢測儀器設備、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管理制度,并貫徹實施。
5負責檢驗過程中使用的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使用,及排放前的無害化處理工作。
第11篇 分廠環保管理員職責
1、分廠環保管理員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環保部領導,并在分廠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宣傳環保法規、政策和知識。
3、協助分廠廠長編制本單位的環保年度計劃和管理制度,并督促實施。
4、掌握本單位的污染物動態,制定削減、消除污染物的方案。
5、參加本單位新、擴、改建工程環保設施的竣工、驗收、試運行工作,做到“三同時”。
6、監督檢查本單位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制定停車檢修及排放方案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同時監督采取措施,禁止亂排亂放。
7、隨時檢查分廠的“三廢”產生及排放情況,發現超量排放等情況要立即通知有關崗位查名原因及時處理,并報公司安全環保部。
8、分廠環保管理員有權對不負責任、違反操作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亂排、亂放的個人和班組進行制止和批評,提出處理意見報分廠,并同時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監督執行。
9、協助安全環保和有關部門對本單位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0、制定本單位設備停車檢修、清洗、置換排放污染的方案和措施,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并監督執行。
第12篇 安全環保部安全管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在公司總經理和安全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管理監督工作。
2、負責組織制訂、修訂公司安全環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參與新建、改建、擴建工程的“三同時”審查監督和驗收工作,使其符合國家法規要求。
4、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解決有存在的問題,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
5、會同有關部門對公司員工藝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識學習培訓,組織新入礦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配合上級部門搞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
6、負責抓好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溫飲料的計劃、采購、管理、發放和使用的監督檢查工作。
7、負責生產、火災、爆炸及環保等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負責建立和管理公司的安全檔案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搞好公司職工安全衛生、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不斷改善勞動條件。
9、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網絡,指導基層安全工作,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加強安全基礎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