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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安全服務熱線電話服務程序制度(十二篇)

            發布時間:2024-07-21 07:00:07 查看人數:84

            物業安全服務熱線電話服務程序制度

            第1篇 物業安全服務熱線電話服務程序制度

            物業安全服務熱線電話的服務程序

            1.工作時間內,服務人員應保證計算機和電話等設備正常工作,保證熱線電話暢通。

            2.專職人員接聽來電。

            3.服務中心人員必須準備一份緊急電話號碼單,如火警、警察、醫院、救護車等電話號碼。

            4.電話鈴響3聲前,立即接聽電話,講話聲音要清晰悅耳,語速要適當;電話鈴響超過3聲后接聽應向客戶致歉。

            5.接聽電話時,先向對方問好,然后再告知對方本公司本部門名稱,如“××物業”、“某某物業安全服務管理部”,同時,做好記錄準備。

            6.接電話要彬彬有禮,并使用歡迎詞句,包括報告接電話人的崗位和公司的名稱例如:“您好,××物業安全服務管理部,請問您需要什么幫助”

            7.遇到騷擾電話時,應指出其錯誤行為后再行掛斷,當業主打錯電話時,服務人員應禮貌做出說明。

            8.如來電業主要找的相關服務人員不在,接聽人需做好轉告記錄,以便及時告知該服務人員。

            9.對等候的業主,要每隔30秒再問候和關照一次。

            10.對所有電話都及時地回答和轉接,并記下電話留言。

            11.業主投訴或咨詢敘述不清時,服務人員應用客氣周到的語言描述業主所說的情況并得到確認。

            12.對于業主投訴,服務人員要積極、熱情、認真處理,不得在處理過程中發生內部推諉、搪塞或敷衍了事的行為。

            13.對業主提出的批評意見,服務人員要虛心聽取,表示待調查清楚后再予答復。

            14.接到業主求助電話時,服務人員要詳細詢問情況并對業主所說的情況加以判斷;后電話引導和協助業主解決問題,如無法解決,服務人員應詳細、準確記錄客戶的姓名、電話、地址,并及時通知相關人員趕赴現場。

            15.通話過程中或通話結束,服務人員不可強行掛斷電話,而要等業主先掛斷電話后再掛電話。

            16.整理電話資料,作好詳細記錄,以備查。

            第2篇 z大學物業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大學物業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制度

            為了加強物業管理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保護公共財產及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把防火安全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和崗位安全責任。

            二、物業管理中心全體干部員工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報告火警和參加有組織滅火工作的義務。普及消防知識,加強全體職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消防骨干。建立和修訂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要做到人人都知道如何打報警電話:119。

            三、保障管轄區域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消防主管單位匯報。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防火安全。

            四、教學樓、辦公樓等安全通道標志能正常顯示,在樓道內不得堆放物品、保證樓道暢通。裝有消防栓、防火器材等部位,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占。

            五、建筑設施的強電系統不得私自安裝或改造,保證供電系統的安全。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區域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六、嚴格執行人走斷電關水。所有員工應做好本部門的安全工作。離開房間時必須關好門窗,切斷電燈、電水壺等電器設備的電源。區域內及員工集體宿舍內嚴禁私自使用電爐和其它插入式電熱器具燒水、做飯。冬季確需使用電暖氣取暖的,嚴禁將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電暖氣上。并注意用電負荷量是否符合線路承載能力要求。

            七、消防值班員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高度警惕,及時檢查安全隱患,發現火情能處置則要當機立斷處置。必須做到“三知”(知防火知識、知滅火常識、知火警電話)和“四會”(會報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自救)。

            八、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嚴格遵守《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崗位職責》《消防控制室報警處理程序》,掌握消防控制室操作規程。

            九、教工二樓消防值班員要定期張貼通知,清理樓道易燃物品,每天在飯后要認真檢查樓道灶具安全,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十、嚴格執行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發現火險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應立即解決,并及時向領導匯報,提出整改意見。對因不重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發現著火時應及時撲救,立即報警,并保護好現場,如實向調查人員反映著火前后情況。發生火災時,積極組織員工撲救,協助公安機關、保衛部門查清火災的原因。

            十二、每年集體和個人的各種評優活動實行消防安全“一票否決”制,由于工作責任及工作失誤造成的責任事故或重大火災險情的,本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當年不得參與任何評優活動。

            十三、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應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和個人應酌情予以處罰。

            十四、每年定期對干部、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各管理員負責對新招聘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培訓、考核,經考核合格后才能正式錄用。

            十五、凡是轄區內任何單位動用明火必須實行嚴格的消防管理,因特殊情況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前,動火單位必須持證明到公安處辦理動火證,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施工。

            第3篇 物業項目管理處安全檢查制度

            為確保本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達到安全工作的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處自檢。

            1.各管理處所屬各崗位,每日下班時進行例行安全檢查。

            2.管理處所屬重點、要害部位、除所在崗位員工每日進行檢查外,管理處安全工作負責任人應每日檢查。

            3.各管理處每周由安全工作負責人負責對本管理處所屬各崗位進行安全檢查。

            二、安全秩序部專職檢查。

            1.安全員每天對全小區進行三至五次巡視檢查。

            2.安全秩序部每月對各小區進行一次安全檢查。

            三、公司級安全大檢查。

            每年的6月、12月進行由公司安委會組織的全公司安全大檢查。

            四、不定期檢查。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要求由安全部門按規定進行檢查。

            五、要求:

            1.檢查工作要細致、到位,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按要求及時整改。

            2.檢查應有詳細記錄。

            六、本制度的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4篇 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1 目的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防止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出現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

            2 適用范圍本公司生產與活動中的安全管理。

            3. 職責3.1 公司安全主任負責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培訓、考核。

            3. 2 各部門經理(主任)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制度

            4.1 電工

            4.1.1 電工工作前,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仔細檢查各種工具,保證使用的工具絕緣性能良好。

            4.1.2 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仔細檢查和空氣試驗,如發現有裂紋或漏氣,不得使用。

            4.1.3 絕緣鞋不準裸足穿用。

            4.1.4 在作業場所檢修低壓線路和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

            總閘必須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或者拆除熔斷絲,以防止誤合閘。

            4.1.5 各供電回路的操作開關,要有清楚明顯的標志牌。

            停電時,先停負荷開關,后停隔離開關(即先用電點后供電點);

            送電時,先送隔離開關,后送負荷開關(即先供電點后用電點)。

            4.1.6 盡可能不要帶電作業。

            如必須帶電工作時,應遵守帶電作業的有關規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專人監護等)。

            4.1.7 在帶電檢修或操作電氣設備時,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4.1.8 在危險的場所或者危險的情況下,嚴禁帶電作業。

            4.1.9 嚴禁在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過程中交接班。

            若交接班過程中有事故發生,應停止交接。

            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事故,接班人員協助。

            4.1.10 電工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備急用。

            4.1.1

            1 如發現有人觸電,將觸電者脫離電源。

            如來不及切斷電源且為低壓時應用干燥的不導電物體,將觸電者脫離電源。

            如為高壓,則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切斷電源。

            然后對觸電者及時采用人工呼吸法進行急救,同時盡快和醫院聯系。

            4.2 電梯工

            4.2.1 機房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特別注意安全。

            維修保養時一般必須切斷電源,特殊情況下不能拉開電源時,應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謹慎地工作,以免觸電或卷入引繩輪等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

            4.2.2 機房內禁止帶入火種,嚴禁在機房或電梯轎箱內吸煙。

            機房內消防器材應齊備良好。

            4.2.3 客梯因檢修或保養需停機時,必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后,方可停機。

            4.2.4 在保養、維修中必須注意工作的協調和配合。

            有人協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到對方的答應后方可操作。

            4.2.5 在轎廂做檢修、保養工作時,除了判別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止快車。

            4.2.6 下井底作業時,禁止閉廳(廳站留有人監視時例外),廳門口必須擺設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5.2.7 在井底作業時,首先開亮井底燈,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5.2.8 進入井道,井底作業時間,估計超過一小時者,必須嚴格執行井道、井底作業指令規定。

            5.2.9 進出廳門或維修保養廳門時,只許用工具墊門腳,嚴禁掛門纜仔,防止門纜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 0 維修、保養工作完工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切忌遺留。

            5.2.1

            1 機房、井道因工作需要進行動火外業時,必須遵守大廈動火作業規定,指定專人操作和監視,事后清理火種,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5.2.1 2 嚴防水滲入機房或電梯。

            如電梯有水滲入應立即停止使用,以免發生觸電事故,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5.2.1 3. 維修、保養、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應在一樓掛告示牌。

            5.3 焊工

            5.3.1 焊工(含電焊、氣焊,下同)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防護用品,不準裸露身體,以防止燙傷和觸電。

            5.3.2 焊工進行焊接作業前,應仔細檢查各種工具,如電焊鉗握把與電纜的聯接是否牢固、可靠,焊把線皮是否有破損,確認一切正常后才能施焊。

            5.3.3 焊接前,還應檢查工作場地周圍有無易燃、易爆物,應清除或隔離后才能進行焊接。

            必要時還應配備滅火器等相應的消防器具及有專人監護。

            5.3.4 地線連接必須符合安全技術要求,不得將地線隨便捆綁或纏繞在被焊工件上。

            5.3.5 開啟電焊機前,應檢查電焊地線是否與工件或其他導體連接,以防短路或觸電。

            5.3.6 是焊機需改變觸點導板、二次線或對電焊機進行檢查時,都必須切斷電源后再進行。

            5.3.7 焊接時,應戴好防護面罩,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遮眼,以防弧光傷眼。

            5.3.8 在通風不良的條件下進行焊接時,除采取措施防止觸電外,還應采取用排風扇排風等措施,保證通風良好,并有專人在外監護。

            5.3.9 焊接時如采用行燈照明,一般情況下,應采用24伏的行燈。

            5.3.1 0 凡在壓力或裝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管道、容器,嚴禁焊接作業。

            如果必須施焊,應先排空管道、容器內的壓力,徹底清洗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經有關部門檢查測試,確認達到安全要求后,再將所有孔、蓋敞開,方可施焊。

            5.3.1

            1 焊接用電纜線接頭處必須接觸良好,綁扎牢固,做到焊接時接頭處'不冒煙'。

            5.3.1 2 焊接電纜的截面積應根據焊接電流和所露電纜長度選用,防止電纜超載過熱而引起膠皮損壞、燃燒,造成事故。

            5.3.1 3焊工敲焊縫藥皮時,必須戴好防護眼鏡,防止焊渣濺傷眼。

            5.3.1

            4 停放在露天的電焊設備,必須有防雨設施,下雨天禁止進行焊接作業。

            5.3.1

            5 氣割大型工件時,應將工件放穩、墊牢,防止滾動、翻倒。

            5.3.1

            6 焊炬、割炬等發生回火時,應立即 氧氣調節手槍,再關團乙炔調節手槍,待回火熄滅后,再打開氧氣調節手槍,吹除焊炬或割炬里的煙灰,再重新點火,以防止槍管窩火。

            5.3.1

            7 氧一乙炔膠管與膠管接頭處,氧一乙炔膠管與氧一乙炔表接頭處,膠管與割炬、焊炬接頭處,均不得漏氣,以防引起火災和爆炸。

            5.3.1

            8 生產現場的焊接地點與氧氣、乙炔瓶,液化氣瓶存放地點的距離應不小于10米。

            5.3.1

            9 暫停氣焊工作或下班時,嚴禁將焊炬、割炬放在容器或管道內,防止焊炬、割炬漏氣造成火災或爆炸事故。

            5.3.2 0 電、氣焊工作結束或離開現場前,應檢查工作場所有無火源隱患,并 電焊機或氧和一乙炔瓶閥。

            5.4 高空作業

            5.4.1 凡在離地面兩米以上進行的作業,都屬于高空作業。

            所有高空作業者,不論什么工種,進行作業的時間、地點,也不論專業或臨時的,均應執行本制度。

            5.4.2 從事高空作業的工人,必須進行身體檢查。

            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癥及其他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一律不準從事高空作業。

            5.4.3 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停止露天高空作業:a. 閃電、打雷、暴雨;

            b. 鋼管上雨水未干;

            c. 高空作業可能發生危險的其他情況。

            當上述情況過后,必須經公司安全主任和有關技術人員檢查各種作業設備,確認無問題后,才能恢復作業。

            5.4.4 高空作業現場,應劃出危險禁區,設置明顯標志,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5.4.5 凡經常進行高空作業的工作,應配備工具袋。

            高空作業使用的小型工具,均應裝入工具袋內,不準在鋼管上或腳手架上亂放工具。

            5.4.6 登高作業前,應仔細檢查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帶、梯子、跳板、腳手架等,如有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改進或拒絕登高作業。

            5.4.7 所有高空作業人員,不準穿硬底鞋,一律使用安全帶。

            安全帶一般應高掛低用,即將安全帶繩端的鉤子掛在高的地方,而人在較低處進行作業。

            5.4.8 電焊工在兩米以上高空焊接時,必須找適當位置掛好安全帶。

            確實無處掛安全帶,又無其他方法解決掛安全帶時,則應做好其他防護措施,確保安全操作。

            5.4.9 進行高空焊接必須先將下方的易燃、易爆物品移至安全地帶,還要采取措施,確保割下的金屬或火花不致傷人或引起火災等事故。

            5.4.10 電焊工所用焊條,應裝在焊條桶內,隨用隨取。

            用剩的焊條頭,應裝在鐵盒內或找適當地方放好,待工作完畢一同帶下。

            5.4.1

            1 高空作業人員不準從高空往地面拋擲物件,也不準從地面往高空拋物件,應使用繩索、吊籃、高架車或吊車等傳遞物件。

            5.4.1 2 特殊情況下,如果必須從高空往地面擲物件時,地面應有人看管,以確保不傷害他人和損壞設備。

            5.4.1 3. 高空作業所用小型機具(如葫蘆、千斤頂等)應找適當位置放好,并用繩索、鉛絲捆綁牢。

            5.4.1

            4 站在跳板上工作時,不應站在跳板的端頭。

            同一跳板上站立作業人員不能超過2人。

            5.4.1

            5 應盡量避免上、下層同時進行作業。

            如無法避免時,上下層之間必須設專用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上層不準堆放工具和物件。

            否則,應保證工人不在同一垂直線的下方進行工作。

            5.4.1

            6 高空作業區的沿口、洞孔處,應設置護攔和標志,以防失足踏空。

            5.4.1

            7 高空作業區的下方地面,嚴禁堆放腳手架、跳板或其他雜物。

            地面人員應禁止在高空作業區的正下方停留或通行。

            5.4.1

            8 嚴禁在高空作業時嬉戲打鬧,嚴禁在高空作業區睡覺。

            5.5 車輛駕駛

            5.5.1 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各種車輛,駕駛咒不得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5.5.2 開車前,駕駛員必須仔細檢查剎車、制動器、喇叭、前、后燈,轉向系統等是否良好,不符要求時應立即修理。

            嚴禁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5.5.3 駕駛員身體不適,不能保證安全行車時,不得擔任駕駛工作。

            5.5.4 駕駛員在行車時,必須集中精力,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5.5.5 駕駛員行畫應遵守下列規定:a. 嚴禁酒后開車;

            b. 嚴禁超速行駛;

            c. 嚴禁超載行駛;

            d. 如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可能會車時,不得超車;

            e. 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f. 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g. 駕駛車輛時不準吸煙、飲食、與人閑談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5.5.6 汽車倒車、調頭時,應注意形及四周情況,并用喇叭或手勢使周圍的車輛、行人避讓。

            5.5.7 在施工現場駕駛車輛時,要低速慢行,隨時注意上空及道旁的物件、行人。

            5.5.8 車輛沒有停穩前,不準打開車門和上、下人。

            開車門要注意周圍情況,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5.5.9 人貨車載重行車時,要注意防止急剎車、急轉彎。

            5.5.10隨車攜帶的消防滅火器要確保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及時配換修理。

            5.5.11停泊車輛應安全牢靠。

            為防止偷盜要上安全鎖或啟用防盜報警器。

            鎖閉車門窗。

            司機返回停車場取車,應仔細留意車輛情況有無遭意外損傷。

            5.6 辦公室

            5.6.1 保持辦公室門窗完好,破損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配換,以防止偷盜、雨浸等不安全情況發生。

            5.6.2 辦公室應通風、照明度好,地板應平整,翹起或破損地磚要及時修補。

            5.6.3 辦公室的電腦、電氣設備等,未經培訓的人員不準使用,以避免觸電和損壞。

            5.6.4 辦公室所有電氣設備的修理和更換,必須由持證電工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隨意修理和更換。

            5.6.5 禁止將幾個電器插頭插入同一個插座內,以防插座超負荷引起火災。

            電纜也不宜埋設在地毯下面,以免電纜線殘舊或損壞也不易發現。

            5.6.6 下班后,必須將辦公室所有電源切斷,并關好門窗。

            5.6.7 存有重要資料(檔案、賬冊等)、保險柜等設有技防裝置的辦公室,下班后應將技防裝置設定在工作狀態。

            5.6.8 規定禁止吸煙的辦公場地,應嚴格執行不得在室內吸煙的規定,并對違者執罰。

            5.6.9辦公室內的所有消防設備設施應保證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配換修理。

            5.6.1 0節、假日和晚上時間原則上不準進入辦公室。

            如因工作需要,應征得領導同意并通知值班人員方可進入。

            5.6.1 1如發生火災時,應盡快報警,同時疏散辦公室人員并積極控制和撲滅火災。

            5.6.1 2 一旦發生地震時,在高層樓房工作的人員,應盡快從太平門走下樓梯,不要乘電梯。

            5.7 食堂

            5.1食堂工作人員必須經過衛生防疫站鑒定,確定無傳染病,并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

            5.2 食堂采購不得購買腐爛、變質的生、熟食品,每天剩余飯菜必須妥善處理,旦變質,不得再供員工食用。

            5.3 食堂飯菜內不得有蠅尸、鼠屎和酸、臭、異味。

            5.4 食堂噴灑消毒藥液的時間最好在晚飯后,次日再重新高溫消毒餐具一次。

            5.5食堂使用的液化氣鋼瓶,必須與火源、爐灶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液化氣鋼瓶使用或貯存時,必須固定牢靠或放置于鋼架內,不可任意散放。

            每次用氣后必須及時 總閥。

            搬運時應旋好安全帽。

            5.6 食堂內所有電氣設備的修理和更換,必須由持證電工擔任,其他人員不得隨意修理和更換。

            5.7 臨下班前應對食堂內外的安全做好巡視檢查, 照明、風扇, 石油氣總閥,切斷電炊具、電廚具的電源。

            下班時關好門窗。

            5.8食堂內的所有消防設備設施應保證完好有效,有破損或故障要通知有關部門及時配換修理。

            6 引用文件

            6.1《安全生產與勞動保護實用大全》

            第5篇 xx物業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物業工程部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器具都應統一編號,并放置在使用時方便拿取的固定地點。

            二、安全工器具應按部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時間進行電氣絕緣試驗,并應有試驗標牌、實驗記錄等。

            三、安全工器具應指定專人管理。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亂放、故意損壞;安全工具室應通風通光、保持干燥、清潔整齊;含有橡膠制品的工具嚴禁陽光直射暴曬、酸堿油污腐蝕、堅硬物體打擊等。

            四、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須仔細檢查或試驗其是否完好,檢查正常情況下方能使用,否則不能使用。

            五、安全工器具不準外借,且不允許把安全工器具作為一般工具來使用。

            六、安全工器具的清點檢查應作為運行交接班的內容之一,丟失或損壞由當班人負責賠償。

            第6篇 物業工程部防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物業工程部防火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員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意識,規范員工防火及消防安全操作,減少事故的發生及增強員工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園區內全體員工。

            3.職責

            3.1工程部須保證消防水泵、正壓風機、排煙風機正常運行,保證正常供水供電。

            3.2工程部人員須及時通知安管部滅火,并提供必要的協助,配合安管部進行滅火工作。

            3.3安管部須認真做好消防配置的置放與管理工作,發生火災時,要及時做好滅火工作及人流的疏散。

            4.內容

            4.1在中央保安監控室,應具備以下資料及鎖匙:

            4.1.1一套完整準確地記錄物業火災預報系統及干濕滅火裝置位置圖及消防系統圖,包括:煙感/溫感探測器和主控屏位置,手提滅火器和滅火毯位置,消防栓箱破玻璃按鈕和警鈴位置,消防栓和噴淋系統外接消防接合器位置、噴淋泵和消火栓泵位置等。

            4.1.2一套清楚及準確的建筑平面圖,圖內明確表示各防火卷閘、防火墻、防火門、消防電梯、疏散通道、疏散樓梯等。

            4.1.3一套各種消防設備設施之備件清單。

            4.1.4一套完整的排煙通風圖。

            4.1.5一套完整的天然氣管道分布圖及閥門位置圖。

            4.1.6緊急情況時聯絡人的電話、手機號碼等聯系表。

            4.1.7所有公共通道門鑰匙。

            4.2所有吸煙人員必須在指定地點吸煙,煙灰、煙蒂要丟進煙灰缸。

            4.3維修工作中需要使用易燃材料時,應特別小心。各專業不得存放易燃油料。

            4.4不得隨意挪動消防設施,發現消防設施損壞或泄露應及時報告。

            4.5當發生火災警報,各人員一定要認真處理,直到確定火警熄滅或確認是誤報為止。各員工遇事時請保持冷靜,行動時不要過于急躁。

            4.6任何人士如發現火災,應先用對講機或電話報告發生火警的位置和本人的動向。

            4.7各工程人員在巡查時,嗅到異味或懷疑煤氣/石油氣泄漏時,不得在現場使用對講機、電話或開關等任何電器,避免發生爆炸。到達安全地帶后,立即向上級或消防控制中心匯報。

            4.8任何用戶的二次裝修和工程部外判施工必須遵循《施工安全防火管理制度》。

            4.9如發生火災,工程部的首要任務是保證消防水泵,正壓風機,排煙風機正常運行,保證供水供電,并及時通知安管人員滅火。

            4.10發生火災時,工程部應做好以下工作:

            4.10.1工程部經理前往消防控制室協調救火工作。

            4.10.2迅速從消防報警系統主屏找出火警的樓層和警報之種類。

            4.10.3通知工程師有關情況。

            4.10.4通知所有當值員工,尤其是身處地庫及機房之員工。

            4.10.5當消防員到場,立刻配合安管員向他們報告所知情況。

            4.10.6其他當值工程人員留守崗位候命戒備。

            4.10.7專業工程師職責:

            4.10.7.1立即通知小區冷水機組房和配電室發生火警警報,關閉冷水機組。

            4.10.7.2確保各消防系統運作正常。

            4.10.7.3向消防指揮員提供技術意見。

            4.10.7.4通知與消防操作無關的工程人員在工程部或本崗位候命。

            4.10.7.5根據情況改變以下設備設施的運行狀態:

            4.10.7.5.1開啟適當位置的排煙系統

            4.10.7.5.2空調通風系統:在正常情況下,應將發生火災之樓層、其上兩層和下一層之空調和送風系統關閉,以防止濃煙蔓延。

            4.10.7.5.3根據消防控制室的指揮,停止客用電梯和手護電梯。

            4.10.7.5.4根據消防控制室的指揮,開啟或停止消防系統水泵運行。

            4.10.7.5.5根據消防控制室的指揮,關閉正常照明,保證應急照明。

            4.10.8在冷水機組房的員工應:

            4.10.8.1立刻察看全機房范圍,確定警報是否源自冷水機組房。

            4.10.8.2如火災在機房內,不要冒險;在可能情況下,關閉冷水機組,用現有滅火器將火撲滅。如不能把火撲滅,應立刻離開現場。

            4.10.9當值工程人員發現所屬區域發生火情時職責:

            4.10.9.1立刻上報,不要獨自冒險,

            4.10.9.2在可能情況下,用手提滅火器嘗試把火撲滅。

            4.10.9.3如發覺火勢蔓延,應盡快離開現場,

            4.10.9.4與工程部保持聯絡及依照上級之指示行動。

            4.10.10當火被撲滅或確證是誤報后:

            4.10.10.1將火災警報系統及其它消防、噴淋系統重置還原,如有消防局官員在場,須征得其同意才可行動。

            4.10.10.2如噴淋系統正在灑水,應關閉相應區域信號閘閥,以便清理更換噴淋頭及其它損毀的設備設施,使系統盡快恢復正常。

            4.10.10.3檢查受影響的樓層,并拍照作好記錄。

            4.10.10.4盡快寫出報告連同照片及出事原因呈交總物業經理。

            5相關記錄

            《事件報告》 hd**-gc-043-a-01

            第7篇 物業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事故的管理

            物業公司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事故的管理

            1、事故的分類

            a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

            按事故造成的后果分為未遂事故和已遂事故。凡通過檢查所發現的問題,經自行解決處理,未造成經濟損失,均屬未遂事故。凡造成經濟損失及不良后果者,則構成已遂事故。

            b按事故產生的原因分

            a指導責任事故

            b操作責任事故

            c設備事故

            d交通事故

            e火災事故

            f自然事故

            c按事故的性質分

            a一般事故:一人輕傷,設備損壞,修復費用一般設備在500-10000元,關鍵設備在1000-30000元;或因設備事故造成供電中斷10-30分鐘為一般事故。

            b重大事故:一人重傷,多人輕傷,設備損壞,修復費用一般設備達10000元以上,關鍵設備達30000元以上;因設備事故而使電力中斷30分鐘以上為重大事故。

            c特大事故:人員死亡,設備損壞,修復費用達50萬元以上,或由于設備事故造成停電一周以上。

            2、事故報告

            a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本單位負責人和安委會辦公室,管理處/專業公司負責人應立即赴現場組織處理。

            b發生事故后,事故單位應寫出書面材料,報公司安委會辦公室,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寫出調查報告,報安委會主任。

            3、事故調查

            a事故發生后,公司安委會辦公室,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調查。

            b事故調查的內容:查明事故原因、事故經過、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確定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建議,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c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阻礙、干預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4、事故分析

            a事故分析分傷害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的責任分析。

            b事故傷害分析的內容為:受傷部位,受傷性質,起因物,致害物,傷害方式,不安全狀態,不安全行為。

            c事故原因的分析分直接原因分析和間接原因分析。

            d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直接導致事故發生的原因,包括物的不安全狀態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兩個方面。

            a物的不安全狀態主要有以下4種情況:

            ⑴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缺陷;

            ⑵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⑶個人防護用品缺少或缺陷;

            ⑷作業場地環境不良。

            b人的不安全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⑴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⑵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⑶使用不安全設備;

            ⑷手工代替工具操作;

            ⑸物體存放不當;

            ⑹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⑺攀、坐不安全位置;

            ⑻在起重物下作業、停留;

            ⑼機器、設備運轉運行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工作;

            ⑽有分散注意力行為;

            ⑾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⑿不安全裝束;

            ⒀對易燃、易爆等危險品處理錯誤;

            人的不安全行為是人的生理和心理特點的反映,主要表現在身體缺陷、錯誤行為和違紀違章等三方面。

            身體缺陷:指疾病、職業病、精神失常、智商過低(呆滯、接受能力差、判斷能力差等)、緊張、煩躁、疲勞、易沖動、易興奮、運動精神遲鈍、對自然條件和環境過敏、不適應復雜和快速工作、應變能力差等。

            錯誤行為:指嗜酒、吸毒、吸煙、打賭、玩耍、嬉笑、追逐、錯視、錯聽、錯嗅、誤觸、誤動作、誤判斷、突然受阻、無意相碰、意外滑倒、誤入危險區域等。

            違紀違章:指粗心大意、漫不經心、注意力不集中、不懂裝懂、無知而又不虛心、不履行安全措施、安全檢查不認真、隨意亂放東西、任意使用規定外的機械裝置、不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碰運氣、圖省事、玩忽職守、有意違章、只顧自己不顧他人等。

            e事故間接原因是指直接原因賴以產生和存在的原因,有以下幾種:

            a技術和設計上有缺陷;

            b教育培訓不夠;

            c勞動組織不合理;

            d對現場工作缺乏檢查操作或指導錯誤;

            e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規程內容不具體、不可行;

            f沒有或不認真實施事故防范措施,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

            f事故責任分析是根據調查確定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結論,從而確定事故中直接責任者,領導責任者和主要責任者。

            直接責任者是指其行為與事故的發生有直接關系的人,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事故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主要責任者是指在直接責任者和領導責任者中,對事故的發生起主要作用的人。

            事故責任分析的目的,在于分清造成設故的責任,以便作出處理,使事故責任者受到教育,同時使領導和員工從中吸取教訓,改進工作,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5、事故處理

            a事故處理應嚴格遵循'三不放過'(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范措施不放過)的原則。

            b發生重大事故應保護好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c公司的事故由企業領導負責,分類事故根據有關業務分工,分別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上報。

            d管理處/子公司的事故,由單位領導負責,對事故調查上報。

            e事故調查組提出的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建議,由發生事故單位的負責人組織實施。

            f因忽視安全生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玩忽職守或發現事故隱患、危害情況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傷亡事故,由公司安全委員會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g在傷亡事故發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延遲上報,故意破壞現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由公司安全委員會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事故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事故檔案資料管理

            a凡發生傷亡事故、爆炸事故、火災事故、重大未遂事故,都應建立事故檔案資料。

            b事故檔案管理是一項日常性的工作,發生一件事故,就建立一個檔案。

            >

            d事故調查處理過程的勘察記錄、圖紙、錄象帶、照片、詢問記錄等原始資料,應逐年積累,長期保存。

            第8篇 物業工程部工作安全設備運行管理制度

            物業工程部設備運行管理制度:工作安全

            1)安全運行管理制度

            a)工程部全體員工必須把安全防范意識放在重要位置,執行有關規定,協同保安部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各班組均應有專人任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安全操作施工情況。

            b)各崗位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崗位職責,必須對本崗值班范圍內進行安全檢查,如發現有安全隱患,應隨時消除不安全因素,并須立即上報領班、工程師或工程部經理。

            c)應根據勞動局有關規定,組織對電工、電梯工、電(氣)焊工等特殊工種工作進行技術考核,持有操作證的才能上崗。

            d)根據勞動安全規程,制定各工種維修操作規程和安全檢查制度。

            e)加強勞動安全教育,在進行高危險性的設備檢修、工作時,主管(值班工程師)或經理應親自到場指揮。

            f)在進行有危險的設備檢修、操作時應放置明顯的警告標志,防止無關人員誤操作或誤入正在維修的設備。如電梯檢修時應在所有電梯出入口放置'請勿使用'標志等。

            g)對變配電、電梯及壓力容器,必須進行年度檢驗。

            h)對中央空調、變配電、的壓力表、保險閥等,必須定期送有關單位進行校驗。

            i)易燃、易燃物品必須存放在危險品倉庫,并應控制最大存放量。

            j)各機房門、設備門(蓋)、倉庫門之鑰匙的配制,必須向工程部經理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配制。

            k)重要機房如變配電房、冷凍機房、電梯機房等應設警戒牌,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所有設置于公共區域內之設備、設施等必須鎖好,并應設置圍欄及警示標志。

            l)木工作業場地嚴禁吸煙,并要每天清除木屑。

            m)避雷裝置必須在雨季前進行測試檢查,對銹蝕部分要敲鏟上漆。

            n)對各配備設施的接地設施,要定期檢查保養;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規范要求。

            o)物業內進行電、氣焊,必須取得動火證。

            p)電梯維修保養時應遵守安全規定,若有人配合應注意聯絡。

            2)密閉地方的工作

            a)當欲進入密閉的場所進行工作時,嚴禁未經安全測試而直接進入該地方。

            b)可采用火焰試驗、活性生物試驗或使用氣體分析儀來檢測該密閉場所是否含有有害氣體。但水井、沙井等可能含有可燃氣體(如沼氣)、可燃物(如煤礦礦井)的地方嚴禁采用火焰試驗。

            c)若檢測發現該密閉地方含有有害氣體或環境惡劣,則不能允許任何人員進入。應利用適當設備進行處理直至安全檢測合格,如采用風機通風為熱力管溝降溫、清除有害氣體。

            d)工作過程中應隨時注意環境的監測,一旦發現異常立即將撤離,確保人員安全。

            e)工作照明應選用36v安全電壓,工作進行中要注意用電安全,防止觸電。

            3)發生意外時的處理

            a)應對員工進行急救及消防知識的教育和考核。

            b)對外單位施工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并簽訂安全協議書。應在施工中進行檢查監督,避免事故發生。

            c)當發生事故時,要保持鎮定,監護人員立即關閉相關機具停止工作。應盡快將傷員撤離工作區放置在安全地帶,采取適當的急救措施,同時請求其他員工的幫助。撤離過程中應注意搬運傷員的方法,防止不正確的搬運造成傷害的進一步擴大。

            d)搶救人員應注意自身的安全,不要盲目冒進。

            e)根據傷員的傷情決定是否送醫院治療,同時保護好現場以利于保險索賠。

            f)出具事故報告,總結經驗教訓,處理事故有關責任人員,避免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第9篇 物業安全員培訓制度-6

            物業安全員培訓制度6

            一.公司根據工作實際或員工的職業生涯發展的需要,鼓勵和引導員工參加各類培訓和學習,以促進員工工作績效的提高和職業生涯的理想的實現。

            二.公司培訓內容的設置,以適合公司的發展、崗位需求、專業對口及適合員工發展為原則,公司一般分以下內容:

            1.入職培訓:指新入職的員工在試用期內必須接受的培訓,包括公司(人力資源部)集中安排的培訓和各部門安排的專業培訓。

            2.任職能力培訓:指公司為提什員工任職能力或晉升職務準備,提高工作效率以及擴展(更新)員工知識面所組織的各項培訓。

            3.專業技能/資格知識的培訓:員工因工作需要及國家行業規定必須持證上崗而參加的培訓,(上崗證、專業證書的年審、審證培訓)。

            4.業余進修培訓:公司鼓勵員工利用業余時間自費參加有利于提高崗位技能、管理能力的培訓,(學歷類、技能類、職稱類培訓)

            注:

            凡獲公司資助在外培訓和學習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相關協定,并在培訓學習完成后履行協議中的有關承諾。

            第10篇 物業安全管理巡邏作業程序制度

            物業安全管理巡邏作業程序

            1.目的

            明確安全管理員在巡邏過程中的方式、方法和需要注意的事項,防范各種治安隱患和違章事件的發生,確保所轄區域的安全。

            2.范圍

            適用于**物業公司安全管理員的巡邏作業工作。

            3.職責:

            3.1安全主管結合服務區實際情況,負責制定和檢查安全管理員崗位配置圖及巡邏線圖、巡邏簽到點,結合所服務區的具體情況,確定安全管理員責任范圍。并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調整、改變巡邏方式,具體指導和檢查巡邏工作。

            3.2安全管理員按照規定的巡邏路線圖進行巡邏簽到,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準時簽到需注明原因,經班長確認,并對巡邏路線保密。

            3.3安全管理員按照巡邏路線進行巡邏、簽到,如遇到特殊情況延期簽到或改變巡邏路線,須經班長簽字確認;

            4.方法和過程的控制

            4.1巡邏路線圖

            安全管理部根據服務區具體情況編制1-2套巡邏路線圖報品質管理部審批備案。巡邏路線、方式需根據實際情況作不定期調整和改變,每次改變知會品質管理部,巡邏路線須保密。

            4.2巡邏要求

            4.2.1安全管理員在巡邏時,須增強險情觀念,全神貫注、細心觀察、適當運用身體五官本能感覺,不可忽視任何異常情況和可疑之處。

            4.2.2維護巡邏區域內的正常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保護巡邏區域內重點目標、對象的絕對安全。

            4.2.3維護責任區域內治安秩序,保護重點部位的安全,做好一切應急措施,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立即向指揮中心或上級領導報告,將各種異常情況分別記錄在《安全管理員交接班記錄表》和《安全管理員巡查記錄表》上,同時跟蹤事態的發展情況,并作好跟蹤記錄,直到事情關閉為止。

            4.2.4在巡邏中要主動采取措施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類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4.3巡邏方式方法

            巡邏采取定線、不定線、定線與不定線結合的方式、點與線相結合的方式、突擊巡邏的方式等進行有效巡邏,確保服務區域內的治安。

            4.3.1重要部門的巡邏方法

            4.3.1.1根據重要部門對公司的重要性及具體位置,每班次至少要對重要部門巡查一次,當自然災害發生時,應加大巡邏力度。

            4.3.1.2對重要部門進行巡邏時,應當事先向指揮中心匯報,準備開始巡邏。

            4.3.1.3到重要部門時,應檢查門窗鎖是否完好,要害部門內部是否有異常聲音,注意靜聽2分鐘,檢查門窗是否完好無損。

            4.3.1.4當巡邏到有危險標識的重要部門,首先要注意自我安全保護,防止因疏忽大意而引起的不必要的事故的發生,并懂得一定自救的方法。

            4.3.1.5巡邏檢查發現重要部門有異常時應立即向指揮中心匯報,每巡邏到一個重要部門時應向中心反饋巡邏檢查結果,隨時與指揮中心保持聯系。

            4.3.2自然災害發生時的巡邏方法

            4.3.2.1自然災害發生時(如:暴雨、水災、地震等),應立即對所轄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

            4.3.2.2應立即對所轄區域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通知所轄區域的住戶關好門窗,把陽臺上所擺花盆、雜物移到安全位置。

            4.3.2.3檢查上下水管道、通訊設備、抗災物資的完好與儲備情況。

            4.3.2.4檢查房屋是否漏水,檢查照明等設施和接收外界信息廣播等條件是否具備。

            4.3.2.5在暴雨來臨之前,檢查轄區內所有公共設施是否牢固:公共信息欄、廣告牌、燈箱、高腳架等,發現異常及時報告,對其進行控制,做好防范措施。

            4.3.2.6檢查配電房、水泵房、辦公室、資料室及重要等門窗是否關好,有無雨水進入的可能,防止地勢較低的機電設備被水淹,如發現電線被大風刮斷要及時通知專業維修人員處理。

            4.3.2.7準備好一切應急救護措施,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立即向指揮中心或向上級領導報告,并請請求派人增援,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同時應注意自身的安全。

            4.4巡邏的要點:

            4.4.1檢查巡邏區域圍欄及圍墻是否缺口、區域建筑物有否破壞;安全監控系統是否存在問題。

            4.4.2檢查巡邏區域內是否存在易燃物體或容易引致火災的物品,防火門、滅火器存放位置前是否有阻礙物,檢查垃圾等物品中是否有燃燒物質。

            4.4.3檢查停泊在巡邏區域內的車輛有無異常或阻礙交通,對所服務區域自行車、摩托車的不規范擺放進行調整,對道路泊車、停車秩序進行監控管理,檢查車廂存放物資,發現可疑情況或安全漏洞及時作出處理并報告上級。

            4.4.4檢查服務區空置房的情況,按《裝修現場安全監控程序》的規定對裝修現場進行過程監督管理,對施工人員違章作業要及時制止向班長、主辦及指揮中心報告,并聯系裝修管理員到現場處理。

            4.4.5檢查正在施工的現場(如高空作業,掀開井蓋的下水井、化糞池等)或正在進行消殺操作等提示安全處理。

            4.4.6檢查窗戶是否關上或扣緊,水龍頭是否關好,水管、水箱是否漏水。

            4.4.7盤查在巡邏途中遇到的陌生者,并有禮貌的詢問其意圖及去向。

            4.5巡邏的內容

            4.5.1維護巡邏區域內正常治安秩序,保護巡邏區域內重點目標、對象的安全。

            4.5.2檢查、發現和堵塞安全防范方面的漏洞,防止各種治安災害事故的發生。

            4.5.3及時發現、報告、處理各種異常、可疑情況。

            4.5.4發現和制止各種違法犯罪行為,抓獲各種現行犯罪分子。

            4.5.5平息巡邏中發現的突發事件和各種意外事件,對各種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災害事故的現場保護。

            4.5.6裝修現場和商鋪周圍環境衛生及物品擺放情況進行管理。

            4.5.7制止顧客、外來人員或公司員工違章行為。

            4.6重要部門的管理

            4.6.1重要部門指的是:財務部、文件資料室、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備房、倉庫等,重要部門要有明顯的標識。未經允許非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重要部門。

            4.6.2外來人員或其他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重要部門,需要相關部門負責人員陪同方可進入。

            4.6.3安全主辦需對重要部門的安全落實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4.6.4凡在重要部門(位)工作的人員須忠于職守,具有強烈的責任心,認真學習崗位技術、消防知識,熟悉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6.5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重要部門(位

            )。

            5.相關質量記錄和表格

            第11篇 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

            1目的

            規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證小區公共財產和生命財產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嘉園物業區域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職責

            3.1安管隊是消防安全的管理單位;

            3.2維修班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

            3.3管理處主任負責監督實施本規程要求;

            4、實施程序

            4.1小區的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貫徹江總書記'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自覺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確保本小區的消防安全。

            4.2對新上崗的員工要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對每名員工進行一年不少于兩次的消防安全培訓,對義務消防員進行針對性的業務培訓一年不少于四次。

            4.3管理處加強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管理層處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培訓上崗,安管部應制定詳細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習演練,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應組織業主/業主/用戶參與,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本小區各單位應支持和配合管理處組織的初期火災撲救和安全疏散演練。

            4.4 管理處制訂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掌握本小區物業的防火情況,協調有關方面采取相應措施,并監督實施。

            4.5管理處負責組織本小區各單位開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管理處在進行公共消防設施檢查、試驗、維修、保養前將提前通知本小區各單位加強防范。

            4.6管理處定期對小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使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4.7任何情況下消防設施停水、停電不得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業主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管理處及時通知本小區各單位加強防范。

            4.8嚴格控制裝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停放,特殊情況下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9小區各單位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制度,嚴禁亂接電氣線路,嚴禁私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4.10小區各單位進行室內裝修、改造,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制度,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4.11嚴禁封閉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標志。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或堆放雜物。

            4.12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和丟失。一經發現,將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4.13管理處對違章用火、用電等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有權制止或向業主有關部門報告。

            4.14、實行每日巡查制,對物業轄區所有部位進行安全巡查。巡查的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二次裝修現場的消防安全情況。

            7)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5巡查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通過對講機、消防電話等方式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4.16管理處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安全安管部組織實施,檢查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3)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

            4)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質的防火安全情況。

            7)中控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8)防火巡查情況。

            9)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0)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4.17防火檢查中存在的消防隱患應由安管隊長以內部派工單的形式交管理處負責人簽發至相關責任部門整改,系業主/用戶方的派發工作聯系函至業主單位或租戶,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簽收通知書。

            4.18重大節假日前,應成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及管理處負責人及其它相關人員組成的檢查小組對各物業進行全面徹底的防火檢查,并在節假日前消除一切火災隱患,隱患在整改過程中,應加強監控,指定專人管理并制訂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4.1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各安全出口門嚴禁上鎖封堵,如遇通道被雜物堵塞,應通知保潔人員將雜物清理,并跟進全過程。

            4.20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按臨時動火管理制度(詳見《裝修管理規程》)作業。

            4.21管理處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應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管理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制度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對于違反消防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或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4.2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電梯機房、強弱電機房、中控室、停車場;各樓層的強、弱電井;消防通道、檔案室、機要室、財務室等。

            4.2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識或者通過宣傳使公眾知道具體方位。對客戶的消防安全宣傳:通過宣傳專欄、消防廣播、閉路電視等方式對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常識,各類宣傳活動每半年至少一次。

            第12篇 二醫院物業安全檢查制度

            醫院物業安全檢查制度

            1.0目的

            通過對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確保安全生產,保證醫院內各工作環境及設備設

            施的安全。

            2.0適用范圍

            適用于**醫學院**醫院的綜合安全檢查。

            3.0職責

            3.1保安部副領班負責部門的每日安全檢查。

            3.2各部門主管(負責人)負責對本部門的安全周檢查。

            3.3管理處主管負責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對醫院進行全面的安全月度檢查。

            4.0工作制度

            4.1安全檢查。

            4.1.1日檢:各部門日檢負責人嚴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進行檢查,保證員工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檢查中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立即進行整改。

            a.保安部:由主管或領班負責,填寫《保安部工作記事表》。

            b.清潔部:由領班負責,填寫《清潔部工作記錄表》。

            4.1.2周檢:各部門負責人組織進行安全周檢,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堵絕安全漏洞,并在各相關記錄上做好詳細記錄。

            4.1.3月檢:由管理處主管組織各部門負責人組成安全工作小組,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對醫院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事故隱患要及時督令相關部門進行整改。檢查時間為每月最后一個星期的任意一天,檢查完畢填寫《安全檢查整改計劃表》。

            4.2綜合安全檢查項目及范圍(涉及工程方面由醫院維修部門負責)

            4.2.1高壓配電

            a.運行技術參數(電壓、電流、溫度、聲音)記錄是否完整清晰。

            b.儀表、指示燈是否正常,單線系統圖與實際是否相符。

            c.直流屏的隔鎳電池液位、開關是否正常,電池引線有無氧化腐蝕。

            d.高壓工具擺放是否正確、整齊、干凈,是否過有效期。

            e.運行環境是否良好,電柜、地面、絕緣地板是否干凈,防鼠網、門閘、鐵門是否完好,室內是否有雜物,燈光是否正常。

            4.2.2低壓配電

            a.運行技術參數(電壓、電流、功率因數、溫度、聲音)是否正常,記錄是否完整清晰。

            b.儀表、指示燈是否正常,單線系統圖與實際運行方式是否相符。

            c.運行環境是否良好,電柜、地面、絕緣地板是否干凈,電柜標簽是否清晰。

            4.2.3變壓器

            a.運行參數(溫度、聲音)是否正常,記錄是否完整、清晰。

            b.溫度顯示器是否正常。

            c.各防鼠網、鐵網是否完好。

            d.變壓器、母排、地面是否有積塵,室內是否有雜物。燈光是否正常。

            4.2.4發電機

            a.各電柜儀表、指示燈、開關是否正常,單線系統圖與實際開關狀態是否相符,電柜門鎖是否正常,柜身有無銹跡。

            b.發電機組有無漏油、漏水、生銹。

            c.壓縮機是否能正常起動,管道氣瓶有否漏氣現象,安全閥、壓力表、閥門應正常。

            d.運行環境是否良好,排風機是否能正常工作,溫度、濕度是否在正常值內,設備外部、機房地面、吸音板是否有浮塵,室內是否有雜物。燈光是否正常。

            4.2.5給排水系統

            a.各閥門開關是否正常,有無滲漏,各水泵滴漏是否符合有關標準。

            b.控制柜磁吸噪聲是否過大。

            c.各儀表、指示燈、開關是否正常,柜內電線是否整齊、干凈。

            d.自動抽水功能是否正常,電機起動是否正常,潛水泵是否能正常抽水。

            e.運行環境:水泵房內是否有雜物,排水溝是否暢通干凈,設備及地面是否干凈,地面劃線是否清晰,電柜操作通道是否暢通,燈光是否正常。

            4.2.6電梯系統

            a.轎箱內求救警鈴是否正常有效,電梯門安全觸發板動作是否有效。

            b.選層按鈕、外呼梯按鈕及顯示器是否正常。

            c.電梯內照明、通風是否正常。

            d.電梯運行是否平穩,平層是否準確。

            e.盤車工具應整齊無缺,電源配電柜各開關、磁吸、指示燈、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f.機房設備、地面是否干凈,燈光是否正常,機房內是否有雜物。

            4.2.7監控系統

            a.監控中心是否正常,測試發現的問題是否已跟進。

            b.運行環境是否良好,電柜、地面、墻面是否干凈,室內是否有雜物,監控中心空調是否正常,燈光是否正常。

            4.2.8車輛及車場

            a.車輛是否按位、整齊劃一停放。

            b.車場設施是否完好,衛生是否整潔。

            c.車輛是否存在沒有上鎖、漏油等安全隱患。

            4.2.9人員作業環境

            a.高空作業

            有無做好高空作業防護與保護的安全措施,高空作業人員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b.電工作業

            有無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危險部位有無設立警示標志,操作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c.其他作業

            凡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作業,有無設立警戒標志,有否專人看守作業現場,施工人員是否違反管理規定作業。

            4.2.9場地設施環境

            a.公共場地、設施環境是否安全,檢查公共場地、設施(如走廊、樓道、車場、設備層、天臺、窗臺、陽臺、沙井蓋、排水渠、煙道、管井、管道等)是否有危及人身安全,是否完好無損。

            b.場地設施有否保養,記錄是否齊全。

            c.醫院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有否設置警示標志。

            4.3考核與處罰

            4.3.1凡檢查中發現有安全事故隱患,按每發現一處(或一點)對所屬部門直接責任人扣分或警告,并限時整改。

            4.3.2管理處檢查發現部門對安全檢查、安全生產落實不到位,有明顯安全事故隱患,對責任部門主管進行處罰,并限時限期整改糾正。

            4.3.3部門檢查發現員工對安全檢查、安全生產落實不到位,未按安全操作規程工

            作,對員工進行扣分或警告。

            4.3.4對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并在檢查中無發現安全隱患,或從未發生過安全事故的部門或個人,根據實際可視情給予獎勵。

            5.0相關文件

            5.1《安全管理制度》wi04-27-05

            6.0記錄

            6.1《保安部工作記事表》qr/gr-251

            物業安全服務熱線電話服務程序制度(十二篇)

            物業安全服務熱線電話的服務程序1.工作時間內,服務人員應保證計算機和電話等設備正常工作,保證熱線電話暢通。2.專職人員接聽來電。3.服務中心人員必須準備一份緊急電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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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承包及分包公司須知1. 在大廈內辦公的各公司的辦公室必須每l00m2擺放兩個4kgabc型干粉滅火器。2. 辦公室內抽煙必須備有煙灰缸,不得將煙頭、煙灰彈進廢紙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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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管理處安全管理制度(五)1適用范圍物業管理處各有關部門. 貫徹安全管理方針, 搞好員工安全, 使員工按照標準的要求從事服務活動, 確保安全.2管理制度1.電工a]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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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安全員的巡檢制度第一條 目的為了杜絕各種事故隱患,確保轄區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第二條 巡邏規定1、巡邏路線:按照公司巡更點的分布情況依次巡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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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典物業安全管理制度1.安全保衛工作,要認真落實責任制。經理是企業安全保衛工作責任人,應把安全保衛工作切實提上議事日程,進行研究部署,對本企業的安全保衛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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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為了保證業主/住戶的安全,規范保安人員的各項工作,提高公司的信譽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2、適用范圍適用于公司保安人員的著裝、門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