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篇 物業管理公司公章管理規定9
物業管理公司公章管理規定(九)
第一條為規范公司行政管理,確保各類印章正確使用和保管, 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印章的種類主要有行政專用章、合同專用章和財務專用章等,所有印章由行政部負責統計、監督和管理。
第三條各類印章統一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行政和合同專用章由行政部保管,財務專用章由財務經理負責保管。
第四條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可申請使用印章:
(1)公司內外經總經理批準的正式文件、制度;
(2)以公司名義簽定有關合同、協議;
(3)上交各行政、稅務、工商等主管單位報告、材料;
(4)其他需用印章的特殊情況。
第五條凡因公需要使用相應印章,應填寫'用印申請審批單'(見 附表),寫明用印部門、時間、種類、份數、事由、經辦人、經部門經理、總經理簽批意見后,連同經審核、定稿的文件文稿等交印章保管人用印。
第六條凡用印蓋章時,印章保管責任部門經理應積極監督用印情況,凡因違規操作或私用印章,將追究部門經理和印章保管人責任;
第六條印章保管人對未經判行用印的文件,不得擅自用印,違者將給予相應違紀處分;
第七條 發生蓋章失誤情況,應予以當面銷毀,防止發生泄密或法律糾紛事故;
第八條各種印章及用印文檔應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應依法公告、作廢,并視情節追究保管人責任;
第九條本管理規定由行政部貫徹執行,解釋權在總經理;
第十條本規定自20**年5月13日試行。
簽署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20**年5月13日
附:《用印審批單》
用印審批單
編號: 年月日
申請用印部門經辦人
擬用印章種類份數
事由
部門意見
總經理意見
第2篇 物業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規定
zz物業[20**]03號
關于印發《公章使用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處:
為加強公司的公章使用和管理,現將《公章使用管理暫行規定》印發給你們,希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二0**年一月二十一日
抄報:集團公司郭副總、李副總、人事部
**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二0**年一月二十一日發(共印22份)
**市**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物業管理公司公章使用管理暫行規定
為進一步加強公章使用管理,根據公司實際,制訂本暫行規定。
一、使用范圍
1、公司公章使用范圍: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合同、協議書、報表、證明等對外公文以及公司經理認為必要的文件、文字資料。
2、公司辦公室公章使用范圍:主要用于公司內部發文、請示、報告、報表、工作證以及其他需加蓋公章的文字資料。
3、管理處公章使用范圍:主要用于裝修工臨時出入證、住戶證明。
二、使用權限
1、管理權限
公司公章由集團公司人事部管理,辦公室公章由公司經理指定專人管理,管理處公章由管理處主任管理。
2、審批權限
使用公司公章由分管物業副總或經理批準;使用辦公室公章由經理批準;使用管理處公章由管理處主任批準。
三、使用方法
1、使用公章由部門經辦人填寫《公章使用審批表》(見附表),按審批權限經批準后送公章管理人員核驗蓋章。
2、公章管理人員工作變動時需辦理公章移接交手續。
四、本規定自二o**年一月二十一日起執行。
二o**年一月二十一日










